(项目编号:BYG20210029-G01-01)
项目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龙归鹤龙四路85号物业招租项目 | |
一、项目概况 | 出租方 | 广州市白云市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标的所在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龙归鹤龙四路85号 | |
出租用途 | 商业 | |
出租面积 | 7.7724平方米 | |
交易底价 | 首年每月租金和综合管理费合计¥1331元 | |
租赁期限 | 自2021年6月15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 | |
免租期 | 无 | |
权属信息 | 产权手续不完善 | |
标的使用情况 | 租赁,原合同租赁期至2021年6月14日止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 |
二、意向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一)意向方必须为广州市白云区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工商个体户; (二)本项目不接受存在以下情况的意向报名者报名参加: 1、自然人、联合体; 2、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信息为主); 3、与出租方存在经济纠纷或诉讼的单位或自然人(以出租方提供的名单为准)。 | |
三、租赁条件 | (一)出租方对租赁标的物按照现有质量和现状出租,承租方认可并承诺按上述状况予以承租。 (二)租赁期限自2021年6月15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无免租期. (三)承租方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广州市白云市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 (四)租赁标的物租金和综合服务费按一个月为一期进行结算,第一期租金和综合服务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支付,以后须于每月的10日前支付当期租金和综合服务费。租金和综合服务费按1年为一期计算递增,每期在上一期金额的基础上递增10%,按此递增率计算递增直至租赁期满。 (五)承租方须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缴纳租赁保证金(金额按合同首月的租金和综合服务费的3倍计算)。 (六)租赁标的物出租面积为7.7724平方米,若实测面积与出租面积存在差异的,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七)租赁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出租,出租用途为商业,承租方知悉物业现状及瑕疵,不得将租赁标的物用于居住、明火餐饮用途,非法经营或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品、造成污染、产生异味、噪音超标、危害社会和人民利益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承租方需自行协调好周边邻里关系。 (八)租赁期间内,未经出租方允许,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物业设定抵押、转租、分租、转让、借用或将使用权转卖给他人或与他人调换使用。如出租方书面同意的,承租方应当确保第三人完全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并将相关情况按出租方要求以书面方式告知第三人,第三人对物业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损失。 (九)租赁标的物如为占用状态,因原承租方未及时腾退租赁标的物,导致出租方逾期交付租赁标的物的,不视为出租方违约,租赁期相应顺延。承租方可与原承租方就租赁标的物的腾退及交付直接进行协商。出租方逾期交付租赁标的物超过4个月的,双方均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十)因履行《房屋租赁合同》依法应缴纳的税费,出租方、承租方应各自承担己方应承担的部分。 (十一)其他条件详见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 | |
四、报名事项 | 公告期 | 2021年4月20日0:00至2021年4月30日24:00。 |
网上报名 | 报名时间:意向方须于公告期截止日16:00前在白云产权竞价交易平台(以下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14.29.96.200/gzbycq-c/home)完成网上报名登记手续。 (二)报名所需上传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的资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或照片;上传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须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2.个体工商户: 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 |
特别提醒 | (一)意向方须在公告期截止日16:00前完成网上报名登记手续,如意向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登记手续,导致不能获取交易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失去交易参与资格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二)意向方须根据本公告内容提交足以证明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并自行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关联性、充分性负责,本次交易活动在公告期后不允许补交资料。 | |
五、交易保证金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
交易保证金指定汇款账户 | 本公司对意向方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确认意向方的报名资格。报名资格确认后,交易平台将向意向方发送交易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信息(每个意向方获取一个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且仅限本次报名有效),意向方可通过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查看短信或登陆交易平台“个人中心”“待缴纳保证金”栏目查看交易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信息。 | |
交易保证金的缴纳及查询 | (一)意向方须在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含17:00)使用其名下账户向交易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汇缴交易保证金方可获得交易活动参与资格,交易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本项目暂不支持支付宝、微信等不能显示汇款账户信息的第三方平台转账,多缴、少缴、非一次性缴、别人代缴、现金缴、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转账均视为无效,如意向方未按规定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导致不能获得交易参与资格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二)意向方可登陆交易平台“个人中心”“我报名的项目”栏目查看交易保证金到账情况。 | |
交易保证金的处置 | (一)意向方须在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含17:00)使用其名下账户向本公司交易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汇缴交易保证金,方可获得交易活动参与资格,交易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本项目暂不支持支付宝、微信等不能显示汇款账户信息的第三方平台转账,多缴、少缴、非一次性缴、别人代缴、现金缴、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转账均视为无效,如意向方未按规定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导致不能获得交易参与资格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意向方可登陆交易平台“个人中心”“我报名的项目”栏目查看交易保证金到账情况。 (二)意向方被确认为竞得人(承租方)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交易服务费的,本公司在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将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向本公司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由本公司根据出租方及竞得人出具的划转函件以及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息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竞得人的租赁保证金、首期租金和综合服务费,不足部分由竞得人自行向出租方补足;若划扣完毕上述所有款项后仍有剩余的,余款按原款汇入路径无息退回给竞得人。若出租方或竞得人未能及时出具相关函件导致相关方利益受损的,由出租方或竞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三)若意向方于竞投活动前放弃竞投资格,或未被确认为竞得人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于竞投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款汇入路径无息退回。 (四)若意向方被确认为竞得人后,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含逾期签订或放弃签订等情况),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足额缴纳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缴的款项的,本公司或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出租方有权不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竞得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并由本公司扣除由此遭受的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损失及其他成本费用损失,下同)后,将交易保证金余款划归出租方作违约金处理,出租方有权将租赁标的物重新招租。如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因竞得人前述行为而导致出租方和本公司遭受的损失时,竞得人还应就该损失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五)若意向方有弄虚作假、威胁恐吓、欺诈、串通压价/抬价、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即由出租方和本公司共同决定取消其竞投活动参与资格以及获得租赁标的物租赁权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作返还,由本公司扣除由此遭受的费用损失后,将余款划归出租方处理,并依法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 |
六、组织交易方式 | (一)如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本公司将对征集意向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情况下,选择协议租赁的方式确认竞得人。 (二)如征集到2家或以上符合资格且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选择网络竞投方式确认竞得人。 (三)交易活动事宜以《交易规则》(附件1)为准。 | |
七、联系方式 | 本公司:张小姐 020-86361273。 出租方:苏先生 020-86552805 注:交易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次交易不组织统一实地勘查,意向方可在竞投开始前按公告地址自行前往查看。 | |
八、附件 | 1.交易规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 |
*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对以上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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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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