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标的物 | 6宗会议室物业 | |||
出租方名称 |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出租标的物 基本信息 | 本次出租物业详情见附表 | |||
租赁期限 | 由承租方于签订《会议室租赁协议》时确定 | 各会议室使用次数 | 由承租方于签订《会议室租赁协议》时确定 | |
用途 | 招商引资、园区企业服务等会议或培训使用,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 |||
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若挂牌事项发生变更,则按照规定在原信息发布渠道予以公告,公告期重新计算)。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8年8月24日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8年9月6日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 承租方须为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交易条件 | 1. 会议室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如超出上述时间使用会议室的,应按规定向出租方提前申请并取得同意后方可使用。 2. 各租户如需使用会议室,需与出租方签订相关协议并提前向出租方提出使用申请,通过邮件或电话提前预约,出租方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出具相关使用表格,由使用单位经办人交物业公司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3. 会议室使用期间,要爱护室内的各种物品,保持完好无损;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随意张贴、装饰,不得将室内物品带出会议室。 4. 保持会议室室内干净整洁,严禁在会议室用餐及食用多汁果品,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严禁随地吐痰。 5. 会议室内禁止带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清除火灾隐患,并做好防盗工作,确保会议室的安全。 6. 因使用不当造成会议室设施损坏的, 使用单位或相关人员应予以赔偿。 7. 如有特殊要求,请与出租方联系、协商。 | |||
意向方需提交材料 |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未办理营业执照,则需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以上相关资料需盖企业公章;如未完成公章备案工作,则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原件备查) | |||
出租方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张小姐 | ||
联系电话 | 020-87020838 37281924 87077182 37244617 87020311 |
附件1.
6宗会议室物业明细
会议室名称 | 位置 | 价格/半天/场(元) | 价格/天/场(元) |
812室洽谈室 | 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037号8楼 | 150 | 300 |
809室洽谈室 | 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037号8楼 | 150 | 300 |
806室洽谈室 | 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037号8楼 | 180 | 360 |
804室洽谈室 | 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037号8楼 | 180 | 360 |
803室洽谈室 | 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037号8楼 | 180 | 360 |
大会议室 | 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037号8楼 | 850 | 1700 |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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