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86361273(集体)
     020-86358883(国有)
当前位置: 白云产权 挂牌项目 物业租赁 项目详情

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上胜东街40号(原地址:新市镇加禾旧广花路侧门口岭)物业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BYG20220035-G01-01)

项目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上胜东街40号(原地址:新市镇加禾旧广花路侧门口岭)物业招租项目

一、项目概况

出租方

广州市白云区供销总公司

标的所在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上胜东街40号(原地址:新市镇加禾旧广花路侧门口岭)

出租用途

详见《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上胜东街40号(原地址:新市镇加禾旧广花路侧门口岭)物业招租清单》(附件1)

出租面积

  23910.1063平方米

交易底价

首年每月租金¥457180元,该价格为含税价

租赁期限

12年

免租期

免租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免租需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如经出租方同意后免租,则免租期从2026年3月15日起计算)

权属信息

详见附件1

标的使用情况

租赁

二、意向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意向方须是在我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本项目不接受存在以下情况的意向方报名参加:

1.联合体;

2.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信息为主);

3.曾拖欠白云供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白云区供销总公司、广州市丰兴商贸有限公司,下同)租金、管理费、滞纳金或有违约记录的自然人(含历史关联自然人)、企业法人(含历史关联企业)、其他组织报名(含历史关联组织);

4.在租赁出租方其他物业期间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经要求整改而拒不改正的单位或自然人(以出租方提供的名单为准);

(三)意向方须提交《承诺书》,承诺服从出租方的各项管理,不得将租赁标的物用于经营KTV、沐足、酒吧等娱乐场所、加工场以及摩托车、电动车、单车维修店;不得将租赁标的物用于生产或存放危化品、废品回收站、产生异味及无法处理废料的加工场以及产生噪音污染的加工场或商户等行业。

(四)意向方注册成立时间10年(含)以上,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以上。意向方营业执照自2018年(含)前至今必须记载物业管理或房屋租赁相关经营范围。

(五)意向方连续三年(2018-2020年度或2019-2021年度)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4000万元,需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确认的有效年度纳税申报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三、租赁条件

(一)出租方对租赁标的物按照现有质量、产权状况和现状招租,承租方认可并承诺按上述状况予以承租。

(二)租赁期限为12年,免租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免租需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如经出租方同意后免租,则免租期从2026年3月15日起计算)。

(三)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期(成交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计)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对此知悉并无异议(成交结果在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zbycq.com)公示)。

(四)租金按月为一期进行结算,承租方须于每月12日内支付当期租金(节假日不顺延)。租金按一年为一期计算递增,每期在上一期基础上递增2%,按此递增率计算递增直至租赁期满。

(五)租赁标的物的出租面积为23910.1063平方米。若实测面积与出租面积存在差异的,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六)承租方须在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之日向出租方足额缴纳租赁保证金(按租赁期末月租金3倍计算)、水电费保证金(按租赁期末月租金的0.5倍计算)、装修保证金300万元和首期租金。

(七)租赁标的物的租赁用途详见附件1。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标的物内经营KTV、沐足、酒吧等娱乐场所、加工场以及摩托车、电动车、单车维修店;不得将租赁标的物用于生产及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或管制的违法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不得在租赁标的物内进行明火煮食或同时进行经营、仓储及居住等“三合一”行为。若租赁标的物需要经营食品、餐饮类的,须向相关部门申请通过并获取各项的许可证明,并提交至出租方备案。如有排放污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的生产经营企业,须向环保部门报备或取得相关许可证,并提交至出租方备案;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粉尘、噪音的生产经营企业,须做好职业病防治防护措施及配备、佩戴防护用具。此外,承租方不得经营废品回收站场、会产生异味及无法处理废料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加工场、存在安全隐患的业种。

(八)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物进行整体转租及租赁权转让,否则视为违约;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物进行分租(含与第三人合作使用、交换使用或名为合作实为转让、转租与分租)。

(九)在租赁期间内,承租方有权依法使用租赁标的物,需进行证照办理的,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如承租方需改变租赁标的物用途,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由承租方负责向有关部门报批,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完善相关手续并取得相关证照,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但出租方的同意不视为对于承租方使用租赁标的物进行的经营用途或业态的任何承诺或保证。承租方不得以租赁标的物用途无法改变或相关证照不能办理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承租方须于《物业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取得经营牌照,若承租方逾期未取得经营牌照,视为承租方违约,《物业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承租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十)因履行《物业租赁合同》依法应缴纳的税费,由各方依法承担。

(十一)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租赁合同的起始日期,以物业办理现场移交手续之日起开始计算,物业移交时间详见附件1;若承租方为非原承租方,而原承租方拒绝交回租赁标的物或不可抗力导致延迟移交租赁标的物的,出租方有权相应延迟移交时间,但承租年限不变,承租方不得追究出租方的责任。

(十二)如出租方未能按照约定的物业移交时间移交租赁标的物的,出租方或承租方均可选择解除本次租赁行为,承租方已缴纳的物业租赁保证金、首期租金、装修保证金及水电费保证金,出租方将按原途无息退回,但已缴纳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回,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及白云产权公司追究有关法律和经济责任。如承租方无法定或约定原因拒绝接收租赁标的物的,出租方可单方解除本次租赁行为,已收取的物业租赁保证金、首期租金、装修保证金及水电费保证金不予退回,且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索赔物业交易服务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十三)自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承租方需委托具有相关合格资质的施工单位完成租赁标的物升级改造,其中前6个月完成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标的物的外立面装饰、配置消防栓、喷淋、烟感器、消防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后6个月完成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标的物的室内装修、公共部分改造等,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全部工程完工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竣工图纸及工程结算书给出租方审核通过后15个日工作内无息退回装修保证金;若逾期未完成,出租方没收装修保证金300万元。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升级改造未能按时完成的,承租方可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申请延期。如承租方逾期完成租赁标的物升级改造的,则每日向出租方按当月租金的5‰计付违约金。

(十四)租赁标的物为带租约出租,原承租方合同期至2026年3月14日止。为保障原承租方剩余合同期内的合理权益,出租方、原承租方、承租方三方签订《协议书》,《协议书》有效期至2026年3月14日止,条件如下:

1.承租方承接出租方与原承租方于2007年1月31日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剩余合同期内中原承租方的全部责任及权利义务,以及自愿承接原承租方的分租合同的全部责任及权利义务。

2.自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及《协议书》签订之日,由原承租方将租赁标的物的租赁权及全部附属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消防、电梯等)移交给承租方,由承租方统一管理。

3.承租方需向原承租方补偿剩余合同期内的合理权益,由承租方向原承租方按照钢混结构及混合结构房屋部分起始单价17元/㎡·月及临时钢结构及简易结构房屋部分起始单价3元/㎡·月的标准向原承租方支付补偿款,从第4年起递增5%。

4.自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及《协议书》签订之日,承租方需将租赁标的物的自编A栋、自编一栋及自编四栋合计总建筑面积13575.2208㎡(其中钢混结构及混合结构房屋面积11545.196㎡,临时钢结构及简易结构房屋面积2030.0248㎡)按照中标成交租金标准出租给原承租方继续使用,承租方需确保原承租方使用部分租赁标的物的用水用电负荷,其中需确保原承租方用电负荷为100千瓦,承租方使用期间超出部分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租赁标的物整体由承租方统一管理,承租方与原承租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该部分租金由原承租方每月直接向承租方支付。2026年3月15日起至《物业租赁合同》合同期限届满或解除、终止前,租赁标的物的自编A栋、自编一栋及自编四栋的租赁事宜由承租方与原承租方约定解决。

5.承租方确认装饰装修、扩建费用与出租方无关,任何情况下均不会追究出租方责任。自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及《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14日止,原承租方按照其使用部分的使用面积和使用年限摊分装修费用,自承租方的施工方案由出租方书面同意施工起,原承租方每月向承租方支付装修费用,具体由承租方与原承租方另行约定。

6.租赁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法令及政府部门规定(如征用、扩路、拆建等)造成停业,出租方、原承租方、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物业租赁合同》及《协议书》同时终止,补偿方式如下:

①2026年3月14日前,如遇政府征收拆迁有征收拆迁补偿的,原承租方投资建设部分的建(构)筑物及附属物补偿款按原合同期限20年平均分摊,其中属原承租方已经使用期限的补偿款归出租方所有,属原承租方未使用的期限补偿款归原承租方所有,承租方无需再向原承租方支付补偿款及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其余的所有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征用的土地补偿、出租方原有建(构)筑物及附属物补偿等均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须再对原承租方及承租方进行任何补偿。

②2026年3月15日起至与承租方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如遇政府征收拆迁有征收拆迁补偿的,包含原承租方投资建设部分的建(构)筑物及附属物在内的租赁场地内所有建(构)筑物及附属物等的补偿款全部归出租方所有,与原承租方及承租方无关,出租方无须再对原承租方及承租方进行任何补偿。

7.租赁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法令及政府部门规定对临时钢结构或简易结构房屋部分进行拆除的,出租方、原承租方、承租方三方免责,不影响三方对《物业租赁合同》及《协议书》的继续履行:

①2026年3月14日前被拆除的,承租方无需再向原承租方支付临时钢结构或简易结构房屋部分补偿款以及向出租方支付临时钢结构或简易结构房屋部分的租金,但需继续履行向原承租方支付钢混结构或混合结构房屋部分补偿款以及向出租方支付钢混结构和混合结构房屋部分的租金。

②2026年3月15日起至与承租方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前被拆除的,承租方无需再向出租方支付临时钢结构及简易结构部分的租金,但需继续履行向出租方支付钢混结构及混合结构部分的租金。

8.承租方不得擅自暂停或终止按时足额向出租方及原承租方支付款项,否则,作违约处理,出租方或原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各方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及《协议书》,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没收承租方所有的保证金及收回租赁标的物,对承租方投资该物业的包括但不限于建(构)筑物、附属设施设备及装修等全部不予补偿;承租方应按由出租方和原承租方聘请具有市级有资质的评估部门对原承租方所投资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评估后的金额(违约日起至2026年3月14日止的资产价值)双倍赔偿给原承租方,评估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是承租方违约,与出租方无关。

9.若承租方未能达到以上条件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标的物,承租方无条件向出租方交还租赁标的物,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没收承租方所有的保证金及收回租赁标的物、对承租方投资该物业的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建(构)筑物、附属设施设备、装修等全部不予补偿。

(十五)承租方须于出租方将租赁标的物交付使用之日起前三个自然年内在租赁标的物引进或培育不少于(含)2家“四上”企业,“四上”企业的认定落户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如承租方逾期完成的,则每日向出租方按当月租金的5‰计付违约金,直至承租方完成该事项为止。

(十六)租赁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法令或政府部门规定对临时钢结构及简易结构房屋部分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承租方免责,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承租方无需再向出租方支付临时钢结构及简易结构部分的房屋租金,但需继续履行向出租方支付钢混结构及混合结构部分的房屋租金。

(十七)承租方须遵守以下内容:

1.物业移交时间:双方签订合同且承租方全额支付合同约定所有费用后,在具备交付条件的前提下,3天内由原承租方将租赁标的物租赁权及全部物业附属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消防、电梯等)交付给承租方,双方签订移交清单,提交给出租方备案;

2.物业交吉标准:按现状交付;

3.租赁标的物的实测面积、产权、水电、消防等基本情况如与物业现状有差异,以现状情况为准,意向方必须联系出租方勘察物业现场;

4.承租方必须做好生产经营过程的安全、消防及环保等规范经营管理工作,必须按照规范配置消防栓、喷淋、逃生绳、灭火器、防烟面具、烟感器等消防设施设备,不得在租赁标的物内进行明火煮食,不得使用燃气热水器等“三合一”行为;

(十八)其他条件详见出租方提供的《物业租赁合同》样本。

四、报名事项

公告期

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6月7日。

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意向方须于公告期截止日16:00前在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竞价交易平台(以下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bycqjy.com/)完成网上报名登记手续。

(二)报名所需上传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的资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或照片;上传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须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税务部门盖章确认的有效年度纳税申报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承诺书、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打印件、相关经营范围证明文件。

2.其他组织须上传:组织设立登记证明文件、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税务部门盖章确认的有效年度纳税申报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承诺书、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打印件、相关经营范围证明文件。

现场提交资料

(一)现场提交资料时间、地点: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的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本公司(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广云路白云投资大厦6楼)现场提交。

(二)现场所需提交资料:意向方于网上报名登记时所上传文件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特别提醒

(一)意向方须在公告期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登记手续并前往现场提交纸质资料,现场提交纸质资料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的电子资料一致。如意向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登记手续及现场提交纸质资料,视为无效报名,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二)意向方须根据本公告内容提交足以证明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并自行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关联性、充分性负责,本次交易活动在公告期后不允许补交资料。

(三)本公司接受意向方的报名并不等于意向方已满足交易参与资格条件,本项目设有资格审查环节,意向方资格条件的符合性以出租方的审查意见为准。

五、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金额

¥5666180元(人民币大写:伍佰陆拾陆万陆仟壹佰捌拾元整)

交易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

公告期内,本公司对意向方的报名资料进行齐备性初审,初审通过后,交易平台将向意向方发送交易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信息(每个意向方获取一个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且仅限本次报名有效),意向方可通过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查看短信或登陆交易平台“个人中心”“待缴纳保证金”栏目查看交易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信息。

交易保证金的缴纳及查询

(一)意向方须在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含17:00)使用其名下账户向交易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汇缴交易保证金且通过资格审查,方可获得交易活动参与资格,交易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本项目暂不支持支付宝、微信等不能显示汇款账户信息的第三方平台转账,多缴、少缴、非一次性缴、别人代缴、现金缴、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转账均视为无效,如意向方未按规定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导致不能获得交易参与资格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二)意向方可登陆交易平台“个人中心”“我报名的项目”栏目查看交易保证金到账情况。

交易保证金的处置

(一)意向方被确认为竞得人(承租方)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交易服务费的,本公司在其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后,将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向本公司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由本公司根据出租方及竞得人出具的划转函件以及已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无息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竞得人的租赁保证金、水电费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及首期租金。不足部分由竞得人自行向出租方补足;若划扣完毕上述所有款项后仍有剩余的,余款按原款汇入路径无息退回给竞得人。若出租方或竞得人未能及时出具相关函件导致相关方利益受损的,由出租方或竞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二)若意向方于竞投活动前放弃竞投资格,或未被确认为竞得人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于竞投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款汇入路径无息退回。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交易平台将向其发送通知,意向方可自行登陆交易平台查询审查结果,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平台发出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路径无息退回。

(三)若意向方被确认为竞得人后,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物业租赁合同》(含逾期签订或放弃签订等情况),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足额缴纳签订《物业租赁合同》时应缴的款项的,本公司或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出租方有权不再签订《物业租赁合同》,竞得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并由本公司扣除由此遭受的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损失及其他成本费用损失,下同)后,将交易保证金余款划归出租方作违约金处理,出租方有权将租赁标的物重新招租。如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因竞得人前述行为而导致出租方和本公司遭受的损失时,竞得人还应就该损失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四)若意向方有弄虚作假、威胁恐吓、欺诈、串通压价/抬价、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即由出租方和本公司共同决定取消其竞投活动参与资格以及获得租赁标的物租赁权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作返还,由本公司扣除由此遭受的费用损失后,将余款划归出租方处理,并依法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六、组织交易方式

(一)如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本公司将对征集意向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情况下,选择协议租赁的方式确认竞得人。

(二)如征集到2家或以上符合资格且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选择网络竞投方式确认竞得人。

(三)交易活动事宜以《交易规则》(附件2)及资格条件审查结果通知为准。

(四)成交结果在本公司官网(http://www.gzbycq.com)公示。

七、联系方式

本公司:雷先生 020-86358883。

出租方:详见附件1“业务员及联系方式”                                      

注:交易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次交易不组织统一实地勘查,意向方在竞投开始前按公告地址必须联系出租方业务员勘察现场。

八、附件

1.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上胜东街40号(原地址:新市镇加禾旧广花路侧门口岭)物业招租清单附件1、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上胜东街40号(原地址:新市镇加禾旧广花路侧门口岭)物业招租清单.xls

2.交易规则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docx

   4.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附件4、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docx

   5.承诺书附件5、承诺书.doc







*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对以上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3日


 


功能暂未开放
敬请期待
姓名:*
性别:
电话:*
e-mail:*
地址:
标题:*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