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Y2018G0109-G03
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2宗物业分别招租公告 | |
一、项目名称 | 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2宗物业分别招租项目 |
二、项目概况 | (一)出租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物业概况:租赁标的物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建筑面积详见附件《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宗招租物业清单》。 (三)出租期限详为3年,无装修免租期,起租日期自2018年3月1日起计,在《租赁合同》签订时确定具体的交付时间,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物交接之日起计3年。(四)招租方式:以网络竞投的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八)履约保证金金额相当于首年3个月租金成交价格。 |
三、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意向承租方须取得天河科技园管委会产业处关于入园资格审核的批准文书或天河科技园管委会核发的《企业入园证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四、报名事项 | (一)报名时间、地点:意向承租方须于2018年2月12日至3月1日的工作时间内到本公司(白云区景云路13号一楼)现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索取交易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须提供原件核对); 4、天河科技园管委会产业处关于入园资格审核的批准文书复印件或天河科技园管委会核发的《企业入园证书》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 注:请带齐以上资料及公章于上述时间前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
五、延期公告 规则 | (一)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二)首轮公告期满后如仅征集到1家意向承租方,则延长10个工作日,如仍为1家符合资格的,经批准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协议交易。 (三)首轮公告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为2家或以上,但经资格审核后仅有1家符合资格的,则项目不变更条件重新挂牌,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首轮公告符合资格的意向方承租资格将保留至第二轮公告,如仍为1家符合资格的,经批准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协议交易 |
六、资格审查、交纳交易保证金及交易活动事宜 | (一)公告期内,本公司将会同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方,须在《资格条件审查结果通知》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其名下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本公司指定账户足额汇缴交易保证金(详见附件),交易保证金以银行达账为准。 (三)交易活动事宜以本公司发出的《资格条件审查结果通知》为准。 |
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2日
附件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宗招租物业清单
序号 | 1 | 2 |
物业地址 | 广州天河区高普路1035号2楼 201室 | 广州天河区高普路1021号2楼202室 |
计租面积(m2) | 550 | 796 |
交易底价(元/月) | 25300 | 36616 |
产权情况 |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950119384号 |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950144615号 |
交易保证金(元) | 10万 | 1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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