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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白云产权 挂牌项目 物业租赁 项目详情

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道268、270、272、274号宏泰大厦写字楼806单元物业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BYG20210058-2-G01-01

项目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道268270272274号宏泰大厦写字楼806单元物业招租

一、项目概况

出租方

 广州市白云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标的所在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道268270272274号宏泰大厦写字楼806单元

出租用途

办公

出租面积

87平方米

交易底价

首年每月租金及综合管理费合计金额¥8961

租赁期限

2

免租期

15

权属信息

租赁标的物权属方为广州市三元里实业有限公司,招租方于201910 11日与权属方签订《广州三元里商业综合楼租赁合同》,合法取得租赁标的物的经营权和使用权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二、意向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意向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方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惩戒对象。

(三)本项目不接受存在以下情况的意向报名者报名参加:

1、联合体;

2、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信息为主);

3、与出租方存在经济纠纷或诉讼的单位或自然人(以出租方提供的名单为准);

4、在租赁出租方其他物业期间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经要求整改而拒不改正的单位或自然人(以出租方提供的名单为准)。

三、租赁条件

(一)出租方对租赁标的物按照产权证载用途、现状出租,承租方认可并承诺按上述状况予以承租。

(二)租赁期限为2年,免租期为15天。

(三)承租方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广州市白云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称《租赁合同》)。

(四)承租租金及综合服务费按月为一期进行结算,首期租金及综合服务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支付,以后须于每期期初10日内支付免租期后首月租金及综合服务费。租金及综合服务费按年为一期计算递增,每期在上一期基础上递增3%,按此递增率计算递增直至租赁期满。

(五)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缴纳租赁保证金(金额按合同首年三个月的租金及综合服务费合计成交价格)。

(六)租赁标的物计租面积为87平方米,若实测面积与计租面积存在差异的,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七)租赁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出租,承租方已知悉物业现状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得将租赁标的物用于非法经营或从事易燃易爆、危化品、造成污染、产生异味、噪音超标、危害社会和人民利益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

(八)承租方须为终端客户,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物整体转租、分租或以各种名义与第三方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出借或者交换)。禁止以其他任何方式将租赁标的物进行流转、用于对外担保和借贷。禁止对租赁标的物的主体结构进行增建、重建、拆除等改变建(构)筑物现状的一切行为。

(九)承租方在租赁标的物开展的一切经营活动须事先取得经营牌照,依法经营。承租方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申办消防报建等国家要求办理的手续,招租方仅提供办理上述手续所需的现有资料,办理手续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十)承租方承诺其对租赁标的物的投入在租赁合同届满后无偿归招租方所有,届时以租赁合同到期前6个月承租方与招租方共同进行现场设施设备确认为准,双方出具确认清单,承租方在租赁合同到期前6个月内保证租赁标的物按照确认清单维持运作,合同届满需按双方确认清单进行物业现状交付。

(十一)物业管理方要求:承租方须委托广州云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物业管理单位进行日常物业管理,由承租方直接向广州云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管理费,首年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为10/平方米*月(按租赁合同面积计算),具体见云腾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十二)“四上”企业要求:承租方在宏泰大厦承租面积累计达4000平方米及以上时,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须在白云区注册成立运营公司,承租方须确保其或运营公司合同租赁期内在白云区纳税、纳统,企业注册地或核心运营机构不迁出白云区;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间第1年达到白云区“四上”企业标准,如承租方在租赁期限第3年期满时仍达不到该承诺的,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十三)因履行《租赁合同》依法应缴纳的税费,出租方、承租方应各自承担己方应承担的部分。

(十四)其他条件详见《租赁合同》。

四、报名事项

公告期

20217150:00202172824:00

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意向方须于公告期截止日16:00前在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竞价交易平台(以下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bycqjy.com/)完成网上报名登记手续。

(二)报名所需上传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的资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或照片;上传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自然人应签名确认)】:

1.自然人须上传:本人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查询结果打印件。

2.企业法人须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查询结果打印件。

3.其他组织须上传:组织设立登记证明文件、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查询结果打印件。

特别提醒

(一)意向方须在公告期截止日16:00前完成网上报名登记手续,如意向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登记手续,导致不能获取交易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失去交易参与资格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二)意向方须根据本公告内容提交足以证明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并自行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关联性、充分性负责,本次交易活动在公告期后不允许补交资料。

五、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金额

36144元(人民币大写:叁万陆仟壹佰肆拾肆元整)

交易保证金指定汇款账户

本公司对意向方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确认意向方的报名资格。报名资格确认后,交易平台将向意向方发送交易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信息(每个意向方获取一个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且仅限本次报名有效),意向方可通过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查看短信或登陆交易平台“个人中心”“待缴纳保证金”栏目查看交易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信息。

交易保证金的缴纳及查询

(一)意向方须在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含17:00)使用其名下账户向交易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汇缴交易保证金方可获得交易活动参与资格,交易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本项目暂不支持支付宝、微信等不能显示汇款账户信息的第三方平台转账,多缴、少缴、非一次性缴、别人代缴、现金缴、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转账均视为无效,如意向方未按规定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导致不能获得交易参与资格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二)意向方可登陆交易平台“个人中心”“我报名的项目”栏目查看交易保证金到账情况。

交易保证金的处置

(一)意向方被确认为竞得人(承租方)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交易服务费的,本公司在其签订《租赁合同》后,将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向本公司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由本公司根据出租方及竞得人出具的划转函件以及已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息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竞得人的租赁保证金、免租期后首期租金及综合服务费,不足部分由竞得人自行向出租方补足;若划扣完毕上述所有款项后仍有剩余的,余款按原款汇入路径无息退回给竞得人。若出租方或竞得人未能及时出具相关函件导致相关方利益受损的,由出租方或竞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二)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竞得人且未违反“六、组织交易方式”第(三)条规定,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于竞投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路径无息退回。

(三)若意向方违反“六、组织交易方式”第(三)条规定,或意向方被确认为竞得人后,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含逾期签订或放弃签订等情况),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足额缴纳签订《租赁合同》时应缴的款项的,本公司或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出租方有权不再签订《租赁合同》,竞得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并由本公司扣除由此遭受的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损失及其他成本费用损失,下同)后,将交易保证金余款划归出租方作违约金处理,出租方有权将租赁标的物重新招租。如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因竞得人前述行为而导致出租方和本公司遭受的损失时,竞得人还应就该损失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四)若意向方有弄虚作假、威胁恐吓、欺诈、串通压价/抬价、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即由出租方和本公司共同决定取消其竞投活动参与资格以及获得租赁标的物租赁权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作返还,由本公司扣除由此遭受的费用损失后,将余款划归出租方处理,并依法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六、组织交易方式

(一)如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本公司将对征集意向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情况下,选择单一意向方确定方式确认竞得人。

(二)如征集到2家或以上符合资格且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选择网络竞投方式确认竞得人。

(三)特别约定

1、若本项目采取“单一意向方确定方式”的,意向方应参与签约仪式并保证以不低于交易底价报价,使该项目产生有效报价。

2、若本项目采取“网络竞投方式”的,竞投人应参与网络竞投活动并保证活动至少产生一次有效报价。

(四)交易活动事宜以《交易规则》(附件1)为准。

七、联系方式

本公司:邓先生   020-86361273

出租方:叶小姐  13425450407 020-32583392                                      

注:交易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次交易不组织统一实地勘查,意向方可在竞投开始前按公告地址自行前往查看。

八、附件

1.交易规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

4.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

*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对以上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202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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