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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设计之都黄边村村属权益地块开发项目”AB2901021地块自编B1栋北侧建筑物第9层西北侧写字楼项目招商公告

(项目编号:BY2019G1012-36-G01

项目名称

“广州设计之都黄边村村属权益地块开发项目”AB2901021地块自编B1栋北侧建筑物第9层西北侧写字楼项目招商

一、招商方

广州设计之都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二、招商项目情况

(一)“广州设计之都黄边村村属权益地块开发项目”建设用地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并予以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地证(2019388号〕。项目位于白云区鹤龙街黄边村,北至黄边北路,东至空港大道;项目用地单位为“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经济联合社”。该项目由招商方负责开发建设,建成后招商方依法享有经营管理权40年。

(二)招商项目位于“广州设计之都黄边村村属权益地块开发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地证(2019388号〕中的AB2901021地块自编B1栋北侧建筑物第9层西北侧,建筑面积约310平方米,具体详见招商方提供的《规划总平面图》(附件1)及《企业总部自编B19层平面图》(附件2)。

(三)招商项目现处于在建状态,暂定2022731日前交付使用。

三、意向合作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意向合作方必须是广州市白云区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二)意向合作方的联合体成员均须已与招商方签订《入场保证金协议》并已支付入场保证金。

四、招商合作条件

(一)招商方同意合作方在招商项目建成交付后对外经营。

(二)招商项目的承包经营期限为至2062731日止。暂定202281日起交付,若招商方未能按约定的日期交付招商项目,承包经营期限不顺延,合作方对此知悉且无异议。

(三)合作方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招商方签订相关合同。

(四)合作方须分四期向招商方支付预付承包经营费,具体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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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商方将于项目交付之日前办理自编B1栋的不动产证,并在自编B1栋第9层的西北侧分割出建筑面积约310平方米向合作方收取承包经营费。若分割面积大于310平方米,则合作方须按“成交价*(分割面积-310*480”的标准向招商方缴纳差额部分承包经营费;分割面积小于310平方米,则招商方须按“成交价*310-分割面积)*480”的标准向合作方退回差额部分预付承包经营费。上述费用结算完毕后,合作方已缴纳的预付承包经营费自动转为承包经营费。

(五)招商项目须经营办公及商务功能类业务,合作方在其经营范围内,全面负责经营场所的经营活动。其经营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的经营用途。  

(六)在经营管理期内,合作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白云区适用于招商项目的相关规定),原则上该物业须为企业自用,未经招商方书面同意,合作方不得将招商项目转租、分租给第三方,否则,招商方将无条件收回招商项目的经营管理权。

五、交易底价

每月每平方米承包经营费35.83333元,该价格为含税价。

六、报名事项

(一)公告期:20216250:0020217524:00

(二)报名时间、地点:意向合作方须于公告期内的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本公司(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13号首层)现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工作日及工作时间内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

企业法人须提交: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原件或经市场监督相关部门盖章的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工商查询资料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入场保证金协议》及支付入场保证金的收据复印件、联合体承诺书。

注:1.报名登记表格式由本公司提供;企业法人所提交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如一份资料有多页的,需加盖骑缝章。

2.意向方须根据本公告内容提交足以证明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并自行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关联性、充分性负责,本次交易活动在公告期后不允许补交资料。

(四)如意向方未在公告期内的工作时间到本公司现场办理完毕报名登记手续,导致不能获得竞投参与资格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七、商务谈判

(一)信息公告期间,本公司对意向合作方的资格条件进行齐备性形式审查,并向符合“意向合作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发出商务谈判邀请。

(二)本公司组织招商方与符合“意向合作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合作方进行商务谈判。商务谈判结束后,招商方将商务谈判结果提交给本公司。

八、招商方式

(一)若经招商方确认的符合招商条件要求的意向合作方为两家或以上时,本公司将采取网络多次报价方式,在不低于交易底价的前提下,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合作方。若所有意向合作方的报价均未达到交易底价的,由招商方收回招商项目重新招商。

(二)若经招商方确认的符合招商条件要求的意向合作方只有1家时,本公司将采取协议签约,意向合作方应按要求向本公司提交有效报价文件,报价在不低于交易底价时,确定该意向合作方为合作方,合作方应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其他交易事宜以本公司向经招商方确认的符合招商条件要求的意向合作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九、特别说明

(一)本招商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不能到期交付的风险全部由招商方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与本公司无关。意向合作方须仔细阅读本公告中的规定及要求,如对招商项目基本情况有任何疑问均可自行向有关政府部门查档或向招商方询问了解,意向合作方一旦参与报价即视为其已经知晓招商项目的情况、认同招商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遵守项目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和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享有相应的权利。

(二)意向合作方须仔细阅读项目的相关资料,自行对招商项目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招商项目作出充分的了解,并对竞得招商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不依赖于招商方及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同意本公司对招商项目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并愿意自行承担参与交易活动所带来的所有风险。

十、附则

 

(一)在交易活动中,为维护交易各方权益,反对和抵制任何欺诈、串通压价、商业贿赂等行为,确保交易活动的公正、公开、公平。参与本次交易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在交易活动中有欺诈、串通压价、商业贿赂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合作方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与招商方签订相关合同。招商方与合作方在履行相关合同中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合同各方依法解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三)因招商方提出延期、撤销或中止交易,或因不可抗力等非本公司原因而延期、撤销或中止交易活动的,本公司不就意向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本公司仅根据招商方委托的服务内容及范围提供交易平台服务,因招商方提出的涉及意向方等利害关系人的交易要求或行为导致的利益纠纷,意向合作方应依法自行向招商方提出利益诉求,本公司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及其他连带责任。

(五)本公司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本公司:邓先生   020-86361273

招商方:梁先生 13632380237                                      

十一、附件

附件1.规划总平面图

附件2.企业总部自编B19层平面图

     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2021624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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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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