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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白云产权 挂牌项目 集体资产 项目详情

 

 

编号:BY2017J1001-G01

广州市白云区朝阳海头大街以东、广清路以西地块(原旧停车场)北面部分地块竞投招租公告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朝阳海头大街以东、广清路以西地块(原旧停车场)北面部分地块竞投招租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招租单位: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村第九经济合作社。
 
(二)物业概况:租赁标的物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朝阳海头大街以东、广清路以西地块(原旧停车场)的北面部分,占地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出租用途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
  (三)出租期限: 租赁期限20年。承租方在依法依规办理完毕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在场地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并享有2年免收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基建期。
  (四)招租方式:以现场举牌竞投的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五)付租方式:土地有偿使用费按月收取,承租方须在每月5日前向出租方足额缴纳当月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有偿使用费按3年为一期计算递增,每期在上一期土地有偿使用费基础上递增10%,按此递增率计算递增直至租赁期满。

(六)交易底价:首年土地有偿使用费每月每平方米¥6元(大写:陆元整),该价格不含任何税费。

(七)交易保证金:¥1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
 
(八)合同履约金:¥1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

(九)出租方于2015年将租赁标的物的建设工程对外发包,承包方已对该建设工程投入¥2594948.22元,承租方须于签订交易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补偿款¥2594948.22元(该款项根据广东广信粤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粤造资信010138的评估报告确定)。租赁标的物现存在部分未完工建筑物,出租方按租赁标的物现状交付使用,不负责租赁标的物的清场工作。如承租方需对租赁标的物进行清场,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意向承租方须于20171124日至124日的工作时间内到白云区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白云区景云路13号一楼)现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索取交易文件。报名需现金缴纳报名及交易文件工本费¥100元,由白云区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的承办机构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开具发票。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联系人及电话: 李小姐 020-86361273

(三)报名所需资料(以下资料为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核对):
  1
、自然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2、企业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其他组织须提交:其他组织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注:请带齐以上资料(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请带公章)于上述时间前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五、交易保证金及竞投会事宜

(一)意向承租方须201712417:00前(含17:00)使用其名下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白云区集体资产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足额汇缴交易保证金方可获得竞投活动参与资格,交易保证金以银行达账为准。

(二)竞投会事宜以白云区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发出的《交易规则》为准。

       

白云区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2017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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