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两间房产土地上的两批废弃资产处置公告
(项目编号:BY2019G1102-1-G02-01)
项目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两间房产土地上的两批废弃资产处置 | ||
一、项目概况 | 委托方 |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 |
标的所在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 | ||
标的物基本信息 | (一)标的物现已拆卸完毕并分别集中存放于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302号及307号的两家房产土地上,详见《处置资产明细清单》(附件),具体以现场存放为准。 (二)《处置资产明细清单》中序号1-63资产现存放于原利维灯饰有限公司厂区旧址内,《处置资产明细清单》中序号64-68资产现存放于原集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厂区旧址(原第一织带厂旁)内(该厂区内其他资产不在此次处置范围)。 | ||
交易底价 | 收购款¥115729元 | ||
二、意向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一)意向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加。 | ||
三、收购条件 | (一)委托方对标的物以存放地现有质量、数量、损耗程度和现状进行处置,收购方认可并承诺按标的物现有质量、数量、损耗程度和现状予以收购。 (二)收购方需在确定收购意向或参与竞价前现场查看完毕标的物,并确认标的物损耗程度、质量和数量,委托方、本公司均不对标的物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若《处置资产明细清单》与存放地现场资产有差异的,以现场实物质量、数量 、损耗程度和现状为准,收购款不因此而作调整。 (四)收购方不得将标的物用于非法用途。 (五)收购方须在与委托方及本公司签订《资产收购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收购款,并将款项缴纳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委托方可提供财务收据凭证,但不提供发票凭证。 (六)委托方自收取收购款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工作人员与收购方完成交接手续,收购方须于交接手续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搬运完毕,并自行承担由此涉及的全部费用。 (七)收购方在搬运标的物过程中不得损害委托方其他财产安全,不得损坏标的物存放场地的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并自行承担交接及搬运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 (八)其他条件详见《资产收购合同》。 | ||
四、报名事项 | (一)公告期:2020年11月24日0:00至2020年11月30日24:00。 (二)报名时间、地点: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的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本公司(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13号首层)现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索取《交易规则》(工作日及工作时间内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 1.自然人须提交:报名登记表、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其他意向方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2.企业法人须提交: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原件或经市场监督相关部门盖章的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工商查询资料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其他意向方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3.其他组织须提交:报名登记表、其他组织设立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其他意向方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注:1.报名登记表格式由本公司提供;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提交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请携带公章办理报名手续),如一份资料有多页的,需加盖骑缝章。 2.意向方须根据本公告内容提交足以证明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并自行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关联性、充分性负责,本次交易活动在公告期后不允许补交资料。 3.本公司接受意向方的报名并不等于意向方已参加满足竞投交易条件,对于设有资格审查环节的交易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的符合性以出租方或交易管理机构的审查意见为准。 (四)如意向方未在公告期内的工作时间到本公司现场办理完毕报名登记手续,导致不能获得竞投参与资格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 ||
五、交易保证金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3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 | |
交易保证金指定汇款账户 | 收款单位 | 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 |
开户行 | 中国银行广州广园中路支行 | ||
账号 | 6522 6967 0605 | ||
交易保证金的缴纳及查询 | (一)意向方须在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含17:00)使用其名下账户向本公司指定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汇缴交易保证金方可获得交易活动参与资格,意向方应在汇缴交易保证金时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本项目暂不支持支付宝、微信等不能显示汇款账户信息的第三方平台转账,多缴、少缴、非一次性缴、别人代缴、现金缴、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转账均视为无效,如意向方未按规定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导致不能获得竞投参与资格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二)意向方可于缴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日后一个工作日内到本公司现场查询交易保证金到账情况。 | ||
交易保证金的处置 | (一)意向方被确认为竞得人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交易服务费的,本公司在其签订《资产收购合同》及向委托方一次性缴纳全部收购款后,将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向本公司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由本公司根据委托方及竞得人出具的函件以及已签订的《资产收购合同》按原款汇入路径无息退回给竞得人。若委托方或竞得人未能及时出具相关函件导致相关方利益受损的,由委托方或竞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二)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竞得人,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于竞投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路径无息退回。 (三)若意向方被确认为竞得人后,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资产收购合同》(含逾期签订或放弃签订等情况),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足额缴纳签订《资产收购合同》时应缴的款项的,本公司或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委托方及本公司有权不再签订《资产收购合同》,竞得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并由本公司扣除由此遭受的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损失及其他成本费用损失,下同)后,将交易保证金余款划归委托方作违约金处理,委托方有权将标的物重新交易。如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因竞得人前述行为而导致委托方和本公司遭受的损失时,竞得人还应就该损失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四)若意向方有弄虚作假、威胁恐吓、欺诈、串通压价/抬价、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即由委托方和本公司共同决定取消其竞投活动参与资格以及获得标的物收购权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作返还,由本公司扣除由此遭受的费用损失后,将余款划归委托方处理,并依法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 ||
六、交易方式 | 如征集到符合“意向方资格条件”且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认竞得人。 | ||
七、现场察看 | (一)标的物现场察看时间为公告期内工作日上午10:00至下午16:00,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302号及307号。意向方可于上述时间提前与委托方联系,前往现场自行察看。 (二)本公司及委托方将于2020年11月26日早上10点组织统一现场察看,集合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原利维灯饰有限公司厂区大门口。意向方可于上述时间前往参与统一现场察看。 | ||
八、联系方式 | 本公司:邓先生 020-86361273。 委托方:杨先生 020-87499088。 |
附件:处置资产明细清单
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
处置资产明细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篮球架 | 个 | 2 | ||
2 | 伸缩门 | 长8.06米 | 个 | 1 | |
3 | 水塔 | 个 | 11 | ||
4 | 大型水缸 | 个 | 10 | ||
5 | 吊机 | 台 | 1 | ||
6 | 吊梯 | 个 | 1 | ||
7 | 监控设备 | 套 | 1 | ||
8 | 深水泵 | 台 | 2 | ||
9 | 吊机 | 台 | 1 | ||
10 | 冻水机(冷却设备) | 台 | 2 | ||
11 | 饭堂设备 | 套 | 1 | ||
12 | 烤炉 | 台 | 1 | ||
13 | 喷粉柜 | 台 | 1 | ||
14 | 面包炉 | 台 | 1 | ||
15 | 面包炉 | 台 | 1 | ||
16 | 喷粉柜 | 套 | 1 | ||
17 | 喷淋柜 | 台 | 1 | ||
18 | 喷砂机 | 台 | 1 | ||
19 | 氧化炉 | 台 | 1 | ||
20 | 氧化炉 | 台 | 1 | ||
21 | 强风机 | 台 | 2 | ||
22 | 燃烧炉 | 台 | 1 | ||
23 | 深井水泵 | 台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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