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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项目公告的通知

   根据委托方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东华经济联合社申请,白云区人和镇东华经济联合社聚贤街东华商业广场一、二、三楼商铺招租项目(项目编号:BY2019J1120)公告期延长至2020年2月20日24:00。

特此公告。

 

白云区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1日    

 

 

白云区人和镇东华经济联合社聚贤街东华商业广场一、二、三楼商铺招租公告

(编号:BY2019J1120-G01

一、项目名称

白云区人和镇东华经济联合社聚贤街东华商业广场一、二、三楼商铺招租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出租方: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东华村北二经济合作社、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东华村西和经济合作社、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东华村北一经济合作社、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东华村南兴第一经济合作社、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东华村南一经济合作社、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东华村南二经济合作社、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东华村东华经济联合社、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东华村西二经济合作社、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东华村西一经济合作社、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东华村杜南经济合作社、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东华村东队经济合作社。

(二)委托方: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东华经济联合社。

(三)物业概况:租赁标的物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东华经济联合社聚贤街386号,资产所有权人为东华村北二经济合作社、西和经济合作社、北一经济合作社、南兴第一经济合作社、南一经济合作社、南二经济合作社、东华经济联合社、西二经济合作社、西一经济合作社、杜南经济合作社、东队经济合作社(共有);资产总面积约为8269.22平方米,可出租面积为7440.05平方米(各股东占比例如下:北二社占34.05%2533.337平方米;西和社占19.25%1432.21平方米;北一社占10.74%799.0614平方米;南兴一社占9.38%697.8767平方米;南一社占10.14%754.421平方米;南二社占6.49%482.8579平方米;东华经济联合社占5.53%411.4348平方米;西二社占2.02%150.289平方米;西一社占1.49%110.8567平方米;杜南社占0.49%36.4562平方米;东队社占0.42%31.2482平方米),空地面积为1808.56平方米;招租用途为商业;产权手续尚未完善。

(四)承租期限20 年,自2019121日起至20391130日止;其中含四个月免租期,自2019121日起至2020331日止。     

(五)交易方式:以现场举牌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六)付费方式:租金按月收取。

(七)交易底价:首年租金每月每平方米¥45元,该价格不含税费;租金按每3年为一期递增,每期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递增10%,按此递增率计算递增直至承租期满。

(八)合同履约金:¥300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佰万元整)。  

(九)承租方在签订《人和镇聚贤街东华商业广场一、二、三楼商铺租赁合同》后当天内,需预缴纳一年租金(其中含免租期4个月,即8个月租金),一年租金期满后,按每月缴纳,租金由委托方统一收取后按各股东占比例每2个月下拨一次到各股东账户。

(十)租赁标的物首层不允许经营烧烤档、大排档形式的餐饮类。  

(十一)租赁标的物对出空地面积约为1808.56平方米,该空地作停车及公共通道,禁止搭建占用。

(十二)聚贤街的市政道路设施的分摊费用30万元由竞得人在签订《人和镇聚贤街东华商业广场一、二、三楼商铺租赁合同》一个月内支付给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东华经济联合社。    

(十三)其它条件详见《交易规则》。

三、意向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意向方须是广州地区注册的企业,注册资本500万以上(含500万)(以营业执照为准),2018年营业收入5000万以上(含5000万)(以税务所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2018年纳税额300万以上(含300万)(以税务所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高新技术企业单位(高新企业证)、四上企业(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企业等这四类规模以上企业的统称)(需镇街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本次招租活动不接受个人及联合体报名参加。

四、报名事项

(一)公告期:20191216000202021324:00

(二)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的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白云区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白云区景云路13号一楼)现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索取《交易规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如意向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导致不能获得竞投参与资格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三)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原件或经工商局盖章的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工商查询资料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足以证明满足“三、意向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请加盖工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注:1. 报名登记表格式由白云区集体资产交易中心提供;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提交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如一份资料有多页的,需加盖骑缝章。

2.意向方须根据本公告内容提交足以证明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并自行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关联性、充分性负责,本次交易活动在公告期后不允许补交资料。

3. 白云区集体资产交易中心接受意向方的报名并不等于意向方已满足参加竞投交易条件,对于设有资格审查环节的交易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的符合性以出租方或交易管理机构的审查意见为准。

五、交易保证金及竞投会事宜

(一)公告期满后,白云区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将通知出租方对意向方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方须使用自己名下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交易保证金须在《资格条件审查结果通知》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截止日17:00时前(含17:00)到达白云区集体资产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账号:6522   6967 0605;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广园中路支行);本项目暂不支持支付宝、微信等不能显示汇款账户信息的第三方平台转账,如意向方未按规定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导致不能获得竞投参与资格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二)意向方可于缴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日后一个工作日内到白云区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现场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三)竞投会事宜以白云区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发布的《资格条件审查结果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交易管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邓小姐020-36019893

交易服务机构(本中心):郑小姐020-86361273

出租方: 周先生13902288535

注:交易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次交易不组织统一实地勘查。根据出租方要求,意向方应在报名参与本次招租活动前与出租方联系,并实地考察标的物。

白云区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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