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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白云产权 挂牌项目 物业租赁 项目详情

项目编号:BY2018G0105-G01

广州市白云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4宗物业分别招租公告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白云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4宗物业分别招租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出租方:广州市白云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物业概况:租赁标的物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二横路、越秀区建设六马路和白云区德康路,建筑面积详见附件《广州市白云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4宗招租物业清单》。

(三)出租期限详见附件。
  (四)招租方式:以网络竞投的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五)付租方式详见附件。
  (六)
交易底价:租赁标的物首年月租金交易底价详见附件。
 
(七)交易保证金:详见附件

(八)履约保证金金额相当于首年3个月租金及管理费合计成交价格

三、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意向承租方须于2018211日至222的工作时间内到本公司(白云区景云路13号一楼)现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索取交易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联系人及电话:邓先生  020-86361273

(三)报名所需资料(以下资料为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核对):

1、自然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2、企业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其他组织须提交:其他组织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注:请带齐以上资料(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请带公章)于上述时间前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五、资格审查、交纳交易保证金及交易活动事宜

(一)意向承租方须于2018年2月22日17:00前(含17:00)使用其名下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本公司指定账户足额汇缴交易保证金方可获得竞投活动参与资格,交易保证金以银行达账为准。

(二)竞投会事宜以本公司发出的《网络竞投须知》为准。

       

 

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2018
211      

 

 

 

 

 

 

 

 

附件

广州市白云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4宗招租物业清单

序号

1

2

3

4

物业地址

天河区先烈东二横路7号101房、102房

越秀区建设六马路10号101-1房、地下室01自编A

越秀区建设六马路10号地下室01自编D

德康路61号120铺

计租面积(m2

180.94

126.42

54.34

88.65

出租期限

3

5

3

3

交易底价(元/月)

18094

39255

3532

6650

产权情况

穗房地证

字0682544、字0682543

穗房地证字

第0432479号、第4910277号

穗房地证字第0432477号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050084575号

证载用途

101房:饭堂

102:车库

101-1:办公

自编A:车库

车库

商业

交易保证金(元)

9

16

7

4

原承租方

原租赁合同到期时间

2018年6月30日

2018年6月30日

闲置

2018年3月31日

付租方式

租金和管理服务费按月收取,并按1年为一期计算递增,每期在上一期基础上递增5%直至租赁期满。第一期租金和管理服务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支付,以后须于每期期初10日内支付当期租金和管理服务费。

租金和管理服务费按月收取,并按2年为一期计算递增,每期在上一期基础上递增5%直至租赁期满。第一期租金和管理服务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支付,以后须于每期期初10日内支付当期租金和管理服务费。

 

租金和管理服务费按月收取,并按1年为一期计算递增,每期在上一期基础上递增5%直至租赁期满。第一期租金和管理服务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支付,以后须于每期期初10日内支付当期租金和管理服务费。

租金和管理服务费按月收取,并按2年为一期计算递增,每期在上一期基础上递增5%直至租赁期满。第一期租金和管理服务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支付,以后须于每期期初10日内支付当期租金和管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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